匯聚鏟除電信網絡詐騙合力(金臺銳評)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加強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加強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一段時間以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一度成為發(fā)案率最高、造成損失最大、群眾反映最強烈的犯罪活動之一。近年來,公安、工信、金融等相關部門密切協(xié)作配合,“斷卡”“斷流”行動深入推進,全鏈條打擊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持續(xù)推進。從2021年6月起,全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立案數連續(xù)9個月同比下降,打擊治理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與此同時,也必須看到,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依然高發(fā),仍有詐騙犯罪集團招募、組織人員赴境外對境內群眾實施詐騙,而這類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在證據收集、追繳資金等方面也存在一定困難。
鏟除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毒瘤”事關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大局穩(wěn)定,必須久久為功,一刻也不容懈怠。因此,各地各部門必須充分領會、堅決落實《意見》各項要求,在提高打擊效能、推進源頭治理方面不斷發(fā)力。
首先,要繼續(xù)加大打擊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力度。所謂“打蛇打七寸”,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必須打在其資金鏈和人員招募鏈的“七寸”上。因此,“斷卡”“斷流”行動需要持續(xù)推進。與之配合,要堅持全鏈條縱深打擊,嚴查其上下游關聯違法犯罪;健全涉詐資金查處機制,最大限度追贓挽損;積極推動涉詐在逃人員通緝、引渡、遣返工作。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5起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在打擊組織人員赴境外實施詐騙、追繳涉案資金、挽回群眾損失方面提供了示范。
其次,要繼續(xù)構建嚴密防范體系。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是欺騙性、迷惑性更強的“精準”詐騙,要有效給予打擊,必須強化技術反制,建立更強有力的預警“防火墻”、資金“防洪堤”。要繼續(xù)完善個人信息保護各環(huán)節(jié),讓犯罪分子無法“準確選擇”犯罪對象;要完善對涉詐網站、APP及詐騙電話、詐騙短消息處置機制;強化預警勸阻,不斷提升預警信息監(jiān)測發(fā)現能力,及時發(fā)現潛在受害群眾,采取勸阻措施。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的立法工作,強化反詐頂層設計。
再者,還要加強行業(yè)監(jiān)管源頭治理。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行業(yè)安全評估和準入制度;加強金融行業(yè)監(jiān)管,及時發(fā)現、管控新型洗錢通道;加強電信行業(yè)監(jiān)管,嚴格落實電話用戶實名制;加強互聯網行業(yè)監(jiān)管;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行業(yè)主管部門、企業(yè)、用戶三級責任制。
此外,還要繼續(xù)強化宣傳教育,建立全方位、廣覆蓋的反詐宣傳教育體系,開展防范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知識進社區(qū)、進農村、進家庭、進學校、進企業(yè)活動,形成全社會反詐的濃厚氛圍。
利民之事,絲發(fā)必興。實踐證明,電信網絡詐騙是可防性犯罪。只有堅持打防并舉、防范為先,各地各部門落實責任、勇挑重擔,才能真正筑起防詐反詐的堅實堤壩,使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xù)。
《 人民日報 》( 2022年04月28日 第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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