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電動自行車管理規(guī)定 西安市公安局公開征求意見
人民網(wǎng)西安7月26日電(記者白鴿)“電動自行車掛牌約了一個月還沒約上”“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上樓”“電動自行車商戶占道經營、亂拉電線”“步行街變‘車行街’”……
此前,人民網(wǎng)陜西頻道推出《留言觀察丨電動自行車掛牌為何難上加難?》《有回音|網(wǎng)友反映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 陜西:加強全鏈條安全監(jiān)管》兩篇稿件,反映了網(wǎng)友們在電動自行車掛牌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困難,電動自行車存在的安全隱患,以及群眾對解決好急難愁盼問題的殷切期盼。
2024年7月26日,西安市公安局發(fā)布通告,公開征求關于《西安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guī)定(試行)》(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建議?!兑?guī)定》涵蓋了電動自行車的生產、銷售、登記、通行、停放、充換電及其相關管理活動的全流程。
其中,關于禁止非法改裝行為,明確提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不具有腳踏騎行功能、電驅動或電助動功能及最高時速超過25km/h、整車質量大于55kg、蓄電池標稱電壓大于48v、電動機額定連續(xù)輸出功率大于400w的電動自行車等。
關于登記便民措施,明確提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第三方協(xié)助采集電動自行車登記信息,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審核登記。受委托的單位應當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個人信息,不得向申請人收取服務費用。鼓勵電動自行車銷售者提供電動自行車附帶號牌預登記服務。電動自行車行業(yè)協(xié)會應當為電動自行車銷售者提供指導等。
關于消防安全,明確提出電動自行車充電時,應當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定,不得在建筑內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連廊、樓梯間、安全出口及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停放電動自行車或為電動自行車充電。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不得上樓入戶,不得進入電梯轎廂等。
據(jù)了解,此次征求意見時間為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9日,為期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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