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于點評中指出的問題,列出問題清單,建立整改臺賬,提出整改要求,集中整改銷號,重點問題進行掛牌督辦
■ 點評結果將作為評價黨政主要負責人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和選拔使用干部的參考
本報訊 (記者 成全勃 通訊員 吉治豪)近日,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印發(fā)《關于建立黨委(黨組)書記點評法治工作機制的意見》,在全省各市縣開展黨委(黨組)書記點評法治工作,推動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擔負起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
建立黨委(黨組)書記點評法治工作機制,是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在總結去年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中央工作部署開展的,其目的是推動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動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提高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fā)展、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的水平,推動各項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
黨委(黨組)書記點評法治工作,就是由市縣黨委書記或市縣政府黨組書記定期主持召開點評會議,對下一級和本級的黨委、政府各工作部門法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集中點評。法治建設方面的臨時性、階段性工作實行隨機點評,重大事項和重大問題實行專題點評。點評的重點內容包括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情況;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和有關黨內法規(guī)情況;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huán)節(jié)親自協(xié)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情況;履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guī)定》明確的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職責情況;執(zhí)行領導干部不得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相關制度情況;本地區(qū)、本部門法治建設中的突出問題和整改落實情況等。
點評工作由市縣黨委法治建設議事協(xié)調機構的辦事機構組織實施,每年不少于1次。原則上按照加強調研、精準指導,健全制度、規(guī)范引領,會議點評、集中“問診”,強化督察、夯實責任,反饋問題、做好整改,嚴格獎懲、確保實效6個流程進行。對于點評中指出的問題,列出問題清單,建立整改臺賬,提出整改要求,集中整改銷號,重點問題進行掛牌督辦。點評結果將作為評價黨政主要負責人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和選拔使用干部的參考,推動形成重視法治素養(yǎng)、法治能力的良好氛圍。